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发布时间:2021-04-24 22:11:22

作者:zhaojiaqi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在租赁的时候,很多房东为了资金流动会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出售出去,那么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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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定房东,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

2、主要是中介费、房租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因此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敬而远之。正规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费”的。

3、物业交验问题,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水、电、燃气等都要有结清证明或者缴费证明,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避免造成麻烦。

4、押金问题,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可以随意破坏。

租房的手续有哪些

1、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金。

2、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

4、抄表底数字。包括电表数(预付费插卡电表则需记清结余金额,合同终止时清算),水表数(同上),燃气表数(同上)。合同签订以前,表底数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以后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移交房屋钥匙,门禁卡,车位等。如果需要的话,出租方带承租方到物业登个记,管理严格的话,还需到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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