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合同被收走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9-06 14:26:21

作者:xuling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公积金贷款合同,是指购房者在买房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签订的贷款合同,一般情况下会在申请批准后签订。

共四本合同,一本是房屋交易中心;一本给开发商、一本给银行,还有一本就是你的。应该是拿到银行去盖章了,放款日银行会给你的。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为:

1.初审: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合格后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6.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公积金_副本.jpg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

2、婚姻证明

3、购房合同

4、贷款申请表

5、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

6、首付款收据 开始还款后,每月会有短信提示该月应还金额和还款日期,借款人将金额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可

7、借款人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还贷

三、还款有以下两种形式:

1、借款人按月正常还款,但每年可以提取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还款总额

2、签定贷款协议时,选择“预还若干月”贷款,即由贷款银行从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逐月提取公积金冲减月还款额,每月冲抵后剩余部分,借款人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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