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21条关于“变更承租人”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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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住承租人同意变更承租人的行为是否有效
答:你好,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中确定承租人。望采纳!
2015-11-12 16: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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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变更承租人为什么不能变到子女名下
答: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如果达成一致后可按照以下方法办理:(一)申请书;(二)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四)原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原承租人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六)指定承租人的,提交经公证的公有住房指定承租人协议书;(七)经公证的符合过户条件人员同意过户协议书(符合过户条件人员仅有一人的,提交经公证的过户声明)望采纳,谢谢!
2015-10-16 14: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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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屋变更承租人需要什么条件
答:房管站和企业房管科过户贷款一次性不一样买产权需要看企业和房管站卖不卖一次性的话直接去办理就行但是新承租人需要是天津户口而且原承租人需要全家同意卖%7E使用权房变更承租人就相当去去企业或者单位过户,需要缴纳一定过户费用,天津市使用权房买方(变更后的承租方)必须是天津市户口!
2014-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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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
答: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即,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父母及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2014-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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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屋变更承租人需要什么条件?
答: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家庭成员有权继续居住。如果是单位的公房,最好和单位协商一下。
2014-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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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房变更承租人的问题
答:共同居住人都有承租的权利,该申请不属于遗嘱,不存在效力问题,且一个共同承租人无权排除其他共同承租人的承租权,你的情况不属于共同居住,共同居住是长期居住,频繁探视并留宿,不能视为共同居住,其他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满意,请采纳。
2014-03-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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