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了期房想出手该怎么办? 期房 贷款

日期:2015-12-30 15:20:47     提问者:137****4028    

4个回答

  • 134****8647

    2015-12-30 15:21:24

    按法律规定,期房转让是国家法律禁止的,只要是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都是不能转让的。如果房主、购房人与开发商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看情况可以转让。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


      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楼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最新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

      该《办法》第四十四条,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0

其他3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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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542

    2015-12-30 15:23:07

    由于各个地区在期房转让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我们在此以北京市的相关为具体实例,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办理期房转让手续。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对期房转让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期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北京市的《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1、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根据《办法》规定,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在此,虽未对预售认购协议签订后的转让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实际上排除了签订认购协议就转让期房的合法性。

      2、征得开发商同意

      根据《办法》规定,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规定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转让的规定。

      3、转让合同与登记

      《办法》规定,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4、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利。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房屋买受人)的一切权力。

      5、转让价格

      《办法》对转让价格没有作出规定,《合同法》对期房转让的价格也没有作规定。所以,对于期房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以上就是对“购买的期房可以卖出吗”“如何办理期房转让手续”所作的解答。由于目前在全国层面上没有对期房的转让作出明确规定,所以各地在具体的规定上是存在不同的。但是,从实践来看,期房转让是普遍存在的。当事人应当慎重对待期房转让,必要时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毕竟房屋价格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一旦出现问题的话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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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5****2030

    2015-12-30 15:22:21

    这里,首先要弄清楚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前提条件:
      开发商与买房人所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有效期内;
      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交办理了预售登记或交易手续、交清了相关的税费
      在预售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之前;
      转让行为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
      只要符合了上述四项规定,就可以办理预售转让手续了。
      根据《重庆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在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
      (2)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并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在此应注意的是,如果你是贷款买房的,也视为付清了总房款。实践中,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一般为合同权益转让书。
      另外,转让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在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生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让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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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1827

    2015-12-30 15:21:57

    一、如果已付清全部房款的,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权益转让书,并书面通知房产商。第三方与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协议,权益转让。第一预购人也可以待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后,以二手房过户的形式实现转让。
    二、如果未付清全部房款。如果在银行有抵押贷款且贷款尚未还清的,可根据《担保法》49条规定:抵押期间想转让的话,应通知银行并告诉第三方转让物已抵押的事实,否则转让行为无效。至于银行贷款既可一次性还清后再转让,也可办理转贷手续,由第三方继续还贷都可以,当然双方不要忘了签订合同权益转让书。
    三、如果未全部付清房款的,第一预购人需征得开发商同意,与开发商办理变更手续,并向开发商交一部分转让费用,从法律上解除了在预售合同中与开发商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权益转让中的受让人继受,开发商重新与第三方签期房购买合同。
    转让期房的手续相比起现房来说要繁琐的多,所以购房者需将各项注意事项了解清楚,才可转让贷款中的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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