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入住后发现质量该怎么办? 商品房 质量保修期

日期:2014-02-20 00:00:00     提问者:136****6325    

7个回答

  • 132****0939

    2014-02-23 00:00:00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以上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的内容。

    4

其他6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3****8636

    2014-02-21 00:00:00

    赔偿得看你的房子对你其他财产是否造成了损失,一般出现问题顶多是维修,保修期限在《房屋质量保证书》里有;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查看全文 1
  • 答主头像

    132****5484

    2014-02-20 00:00:00

    好像是2年。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86****5808

    2014-02-21 00:00:00

    房屋完全交付了,可有些问题并不是交付时就能发现的。如果在交付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也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维权的。疑惑吴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发现房子出现了一系列质量问题,北阳台及南卧室的墙体出现了长毛现象,房屋的墙面有多处细微裂缝,因此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但遭到拒绝。他打进本报房友热线咨询说,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该怎样处理呢?解答陈庆林律师:一般来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因是否为房屋主体结构问题而有所不同。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重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收房时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7****0612

    2014-02-21 00:00:00

    找开发商赔偿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2****0939

    2014-02-22 00:00:00

    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房地产开辟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应用时向购买人供给《室庐质量包管书》和《室庐应用解释书》。前者等于商品房质量义务的司法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和保修范围和保修刻日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室庐保修期从开辟商将落成验收的室庐交付应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本和主体构造在合理应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应用情况下各部位和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墙面和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和地下室和管道渗漏1年;墙面和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和大年夜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和五金件破坏及卫生洁具1年;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和电器开关6个月;供热供冷体系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和部件的保修刻日由供需两边自行商定。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4****6992

    2014-02-22 00:00:00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查看全文 0
无数据

您查看的问题暂时没有人回答哟~~

长沙拼团购房154群(85)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145人申请入群

相关问答

相关百科

手机号码验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

* 根据国家网信办最新规定,只有进行身份认证的 用户才能进行相关信息发布。

成功

你的回答已提交后台审核

你的回答提交失败
请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