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设施不全或损害后无人管理,该怎么办? 买房准备 小区配套

日期:2019-12-17 11:59:05     提问者:132****9359    

1个回答

  • 138****9136

    2019-12-17 18:14:04

    根椐建房《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设单位与物业实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交付前,配套设施不全应由开发企业负责(应向建设局、房管局反映)。交付后,人为损害的由物业公司责成当事人赔偿修复(应向房管局、城管局反映)。非人为因素损害的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应向社区居委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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