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2-22 16:06:54

作者:tanqian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在房屋租赁时,出租房屋的称为出租方,租房的租客称为承租方,两者既有权利,也有义务。那么,房屋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是什么?

1、房屋出租方的义务是给付义务、出租人的附随义务、瑕疵担保义务。

2、房屋承租方的义务是交付租金的义务。这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房屋的义务;返还房屋的义务。承租人于租赁关系消灭时,应向出租方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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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不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1、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该房屋具有违法性,所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2、宽限期: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虽然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但在法院“打官司”的一审开庭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法院仍然会认定合同有效。

3、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出租方仍可要求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期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标准可参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

承租方租房需注意什么?

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房东本人、房产证、身份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承租方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租房合同里。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条。

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承租方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收据押金条的保管承租方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4、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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