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房子拆迁了还有居住权吗

发布时间:2023-05-05 09:16:58

作者:mengxuan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对房产信息比较了解的人应该知道居住权是什么?居住权一般是指对他人所有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那居住权房子拆迁了还有居住权吗?

只有居住权的房屋拆迁了,居住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居住权的权利内容,仅限于以生活居住为目的的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房屋租赁权的权利内容则不限于此,只要租赁双方达成合意,房屋租赁既可以用于生活居住,也可以用于生产经营。是否有偿不同。居住权的设立原则上是无偿的,房屋租赁权的取得则一般需要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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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和租赁权有什么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居住权需要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设立,具有对世性;而租赁是通过当事人的租赁合同设立,仅对合同相对人发生效力,仅具有对人性。

2、二者可约定的期限不同:租赁权的最高年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权约定无效;而居住权没有年限的限制,当事人可任意约定。

3、两种权利被侵害的可能性不同:居住权是与所有权并行的一项物权,且与所有权一样需要向社会公示,善意第三人几乎没有可能存在,更不可能侵害居住权人的权利;而租赁权则不同,租赁权一般不向社会公示,被善意第三人侵权的可能性非常大。

4、二者权利人的保障不同:因居住权向社会公示,在被侵权后,居住权人可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居住权,依然能够占用、使用设立居住权的住宅;而租赁权在被侵权后,大多数情况下,租赁权人只能请求侵权人损害赔偿的权利,而丧失租赁权。

5、所有权转移后对二者的影响不同:住宅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方式主要包括买卖、拍卖、折价抵债、赠与、继承、遗赠等方式。租赁权作为一项债权,在买卖、拍卖的情况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且在所有权转移后,租赁权对新的所有权人仍旧有效,谓之“买卖不破租赁”。然而租赁权的优先购买权,排在共有权人和家庭成员之后,且必须是在同等的条件之下;买卖不破租赁在所有权人选择违约的情况下,也可以轻易被“打破”。

居住权则不同,居住权是与所有权地位同等的物权,暂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说法,更不存在被“打破”的可能性,只有在居住权到期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才会消灭。

6、居住权相对于租赁权的“劣势”:租赁权相较于居住权并不是一无是处,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且在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即行消灭;而租赁权则可以转让(转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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