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赠与可以撤销吗?

发布时间:2019-06-25 10:33:54

作者:liangchunmei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房屋使用权赠与可以撤销吗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房屋赠与是社会上常见的问题,很多人都问房屋赠与他人,可不可以反悔呢?

房屋使用权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中的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相关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都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根据上述的规定,赠与方还是可以反悔的,同时还可以随时终止赠与合同的履行工作。

首先还需要明白房屋赠与的问题,房屋赠与一般就是指一方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地赠与给他人(受赠人),他人也应该要愿意接受的民事的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的当事人还应该要签订好房屋的赠与合同。

一般来说,在满足以下的几种情况时,房屋的赠与是不收个税的。房屋的产权人应该要将房屋的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还有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等。房屋的产权人还有将房屋的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是赡养义务的抚养人以及赡养人。

如果说房屋的产权人死亡,同时需要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是相关的受遗赠人。

相关的人员尽管说签署了赠与合同,但是赠与的合同和其他有偿合同不同,《合同法》中的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一定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完成相关的撤销赠与工作”。房

因此,只要是没有发生产权变更,同时也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都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自己的房子要回来的。房屋使用权赠与可以撤销吗还需要注意一些内容。

注意事项

第一点就是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公证的本质问题就是对法律的行为、协议以及合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同时还需要经过公证即具法律的效力。

如果说是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那么不管是不是经过公证、无论是否发生了产权的变更,赠与人都是不可以任意撤销的。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中的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相关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都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相关的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都是不适用前款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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