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需要交纳营业税吗 安置房买卖

日期:2016-11-26 11:47:59     提问者:133****9135    

1个回答

  • 132****1144

    2016-11-26 15:44:5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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