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

日期:2016-01-09 15:46:32     提问者:133****9202    

4个回答

  • 186****5808

    2016-01-09 15:46:48

    1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要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在出让土地使用到期后,业主如不和政府重新签订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将依法收为国有。

    4

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8****4446

    2016-01-09 15:48:04

    土地使用年限从何时开始算9 X+ C" `3 L1 d. C1 @$ U
      对于土地所有权,大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

    查看全文 5
  • 答主头像

    139****7531

    2016-01-09 15:49:20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认为该工业用地为闲置土地。 “第四条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 目前,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在5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 您好 根据规定: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工业用地是50年。

    查看全文 1
  • 答主头像

    133****4640

    2016-01-09 15:48:39

    提醒广大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开发商必须将竣工时间、交付时间、入住时间等重要的进度安排明确告知购房者,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延期交付赔偿金额,如遭遇延期交付,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中国的土地出让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分别有如下几种:
      一、住宅用地(商品房用地)为70年。"
      二、工业用地(工厂、工业区)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为50年。
      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为40年。
      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为50年。  
      六、农民房(这类房子,通过一种集资房的形式,变相地流到了市场,也就是经常听到的集资房、农民房)。这类土地多数是永久性用地。因为农民的耕种土地被用作了工业发展,为了保证没有了土地的农民生活,政府将这类农民用土地,供给农民永久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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