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房出售咨询 继承

日期:2014-02-06 00:00:00     提问者:138****0434    

9个回答

  • 138****4930

    2014-02-09 00:00:00

    题目挺混乱的,结婚的新房子还涉及继承权的问题!真心不知道你想问什么。

    0

其他8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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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7435

    2014-02-06 00:00:00

    不虚要子女?只要你有房契就行?因为房子是你的?跟子女无关?别的要求不合理?可以找律师帮你解决,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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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4019

    2014-02-06 00:00:00

    如果你们家庭名下仅仅就只有这一套房子,而且满五年的。就没有这个赠与税的。如果有两套以上就有这个赠与税了。减低这个税的方法就是把房子再赠与你的一个直系亲属。而且他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再卖出。就没有这个税了。其实赠与税也就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唯一住宅且满五年,也就没有个人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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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4019

    2014-02-06 00:00:00

    夫妻是第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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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9486

    2014-02-06 00:00:00

    没什么影响的就是百分之20的个税必须要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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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3337

    2014-02-07 00:00:00

    近日我在办理大量《房屋继承见证》中有很多当事人向我提问,他们可否将属于他们继承的房产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石家庄房地产董律师认为继承权转让是不合法的,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问题。因为继承权兼具财产权、人身权两种性质,这就决定了继承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能够引起继承权发生转移的只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两种情形,但这两种情形都是不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转移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除此以外别无选择。上述当事人提到的继承权的转让实际上是继承人处分遗产的行为,此时继承人对尚未取得的财产的处分是无效的,如果真是想将遗产的份额进行“转让”,当事人可以在办理完继承手续后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将所继承的份额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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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6872

    2014-02-08 00:00:00

    房子现在登记在老5名下,要买给老4?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房子和老人没一点关系了,因为老人当初已经把房子给老5了。。。而且完成了登记,这房子已经是老5的了,老5卖自己的房子与老人无关,老4买下,登记过户后,办完手续就成老4的了,这房子已经不是老人的房子了,继承就无从谈起了。。。最后说一句,赡养老人,孝敬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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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6823

    2014-02-08 00:00:00

    不用强征20%个税,这套还是按照满五年计算,你要把这套卖掉就可以再买一套,但你老公有所以你再买算二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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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5057

    2014-02-08 00:00:00

    您名下是不是还有房子,如果有的话没有办法肯定是要交的,除非再赠与给名下没有房子的人名下并且满五年的情况下可以免这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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