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601条关于“包括哪些”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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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包括哪些情况
答:以下情况应当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连续2年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经核准报废的。
2022-07-06 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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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事项
答: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的事项如下: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2022-07-06 1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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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项目不包括哪些
答:商品房建筑面积不包括以下项目:烟囱、通风道、管道井以及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垛、挑沿、半圆柱、勒脚、台阶等,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与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2022-07-06 17: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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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哪些
答:房地产中介服务主要包含三大内容,它们分别是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经纪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培训出专业的执业人员,为有需要的人群在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和交易等等各个环节提供细致的服务,其中包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政策资讯问答、技术支持等等方面的服务。"
2022-07-05 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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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房轮候规则包括哪些
答:深圳安居房轮候规则包含了首次轮候以及日常轮候两种形式。所谓首次轮候所指的是从安居房申请人在深圳所取得户口的时间与首次缴纳社保的时间中,选择较早的一项来作为确定排序的主要依据,而常规轮候则指的是安居房申请者依照受理回执号的先后来确定轮候的顺序。"
2022-07-06 06: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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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包括哪些
答:房产交易包括以下六种行为,即房屋互换、房屋信托、房屋抵押、房屋典当、房屋出售、房屋租赁。房产交易也叫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交易主体之间以房地产作为交易对象所从事的市场交易活动。
2022-07-05 14: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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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内容
答:房屋公摊面积包括:管道井、楼梯间、电梯井、变电室、垃圾道、公共门厅、设备间、地下室、值班警卫室、过道等,还包括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用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独立使用的车库、车棚、地下室以及为多栋楼房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等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中。《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2022-06-30 22: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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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物业费都包括哪些服务
答:小区的物业费都包括以下服务:一、建筑物本体建筑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二、物业公用设备、设施(如公用照明、中央空调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三、物业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与更新。四、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包括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与管理。五、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六、安全管理与服务(如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车辆道路安全管理等)。七、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八、环境的美化与绿化管理,如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营造与管理。九、供暖管理。十、社区文化建设。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2022-07-01 0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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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答:(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022-06-30 18: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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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检查包括哪些
答: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没有裂缝最好,如有裂缝,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虽然专业检测房屋的倾斜度需用专门的仪器,但购房者用目测的方法从四周不同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也能基本上发现问题。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购房者要注意察看房屋的地面和顶层渗水情况,要仔细检查房屋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还应察看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顶部和管道接口是否渗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买受人。
2022-07-01 05: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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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的验收内容包括哪些
答:房屋质量的验收内容包括软件检查和硬件检查。软件检查包括核对装修建材设备等是否符合合同,大到检查地板、墙漆,小到检查插头、开关;硬件检查包括厨卫排水、防漏,各管道走线,五金安装是否合理等等;签订在合同上的细节固然要核对无误,没有签订的细节,例如水电气、光纤、网络连通情况等,都要一一检查,有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022-07-01 13: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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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答:物业公用配套设施包括:1、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2、公共照明设备;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4、公共安全设备(围墙、摄像头、护栏、园区大门、档杆等等);5、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6、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渠道、管井、各类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污水篦子等等);7、公共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力管井、电闸箱、表具、线槽等等);8、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等);9、公共健身及儿童娱乐设施;10、建筑物楼顶屋面及共用的外墙;11、电梯、电梯等候厅;12、公共楼道、楼梯、单元门厅、共用的楼宇大堂、公共卫生间(非必要);13、建筑物的地基等基础设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022-07-01 08: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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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面积包括哪些
答: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
2022-07-01 08: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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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答: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其基本内容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2022-07-01 12: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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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质量问题包括哪些方面
答:房屋的质量问题包括三个方面:(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等。(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022-07-01 08: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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