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485条关于“集体土地”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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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承包年限
答: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3-01-07 01: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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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
答:1、所有者不同:前者属于国家所有,后者属于集体所有; 2、使用者不同:前者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而后者一般是集体的村民或企业; 3、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建设村民生活所需的用房,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等。
2023-01-03 06: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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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转让合法吗
答:集体土地转让是不合法。按照规定农民集体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经营,如果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有需要,那么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的。
2022-12-28 19: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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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标准有哪些
答:1、征用耕地、蔬菜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2022-12-12 14: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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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的房子能卖吗
答:集体土地的房子不能卖,只能在集体成员之间内部转让、置换。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破产、兼并等情形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除外”。
2022-12-08 19: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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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答:1、国有土地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本身,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可以是乡镇、村、村民小组; 2、国有土地所有权行使体现国家意志和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须服从国家利益,受国家管理。
2022-12-06 19: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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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答:若是房屋,往往是根据它的性质以及面积划分档次来进行补偿,聘请专门的评估人员给到估价,按每平每档价格来算。若是耕地,则是根据它的产值来进行补偿,不过每个地方实际情况不同,出台的标准不一。
2022-12-06 06: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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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集体土地,小产权,不能买卖,但是小孩有继承权吗
答:小孩是可以继承房子的,但是如果小孩已经迁出了的话就只能继承房子,不能继承土地了。
2022-11-13 1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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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答:1、征用集体土地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资格且房屋已建造完成,对新房应予以补偿; 2、征用集体土地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资格但房屋处于建造过程中,被拆迁人应马上停止建房,并由双方协商补偿金额; 3、发出拆迁公告后擅自改建、新建房屋,则不给予补偿。
2022-11-08 21: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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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买卖吗
答: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可以买卖,但具有一定限制。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2022-10-14 0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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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专属权吗
答: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是专属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权的一种,是指一定地域范围的农民集体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权。
2022-10-13 1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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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有哪些依据
答: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2-10-11 18: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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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可以诉讼吗
答: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可以诉讼。提起诉讼需要当事人携身份证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明、起诉状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2022-10-12 1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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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答: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1、房屋所有权证在房管局办理登记,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2、房屋所有权证发给拥有房子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发给具备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
2022-10-08 01: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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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哄抢集体土地怎么处罚
答:土地属于不动产,物权转移必须要去土地管理部门登记。但是由于刑法未明确规定哄抢只限于动产,因此,对于聚众哄抢罪土地犯罪判例,也可以本罪定罪。如果有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农民强占公有土地行为属于聚众哄抢罪土地犯罪判例,可按照聚众哄抢罪进行处罚,根据刑法第268条,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2-09-30 01: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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