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126条关于“房产登记”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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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产登记中心的地址谁知道?
答:你好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地址: 巫峡路11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四方交易处)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重庆南路120号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附近的公交站:山东路北站、淮安路、大山村、清江路(重庆南路)、明泽慧园、南昌路、公交保修四厂、清江路重庆南路、海伦路、德丰路、南昌路萍乡路。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附近的公交车:20路、303路、326路、365路、372路、12路、208路环线、219路环线、229路环线、310路、374路、608路、626路、209路、221路、702路、603路、18路等。
2021-11-05 22:17:58
6个回答 -
深圳市房产登记中心的地址谁知道?
答:您好,我把我知道的给您推荐下。A 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B 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地址: 前进一路293C 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莲花地址: 红荔路5008号莲花大厦4层
2021-11-06 12: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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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登记手续需要哪些?
答:一、新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二、房产证办理所需费用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他税费具体如下: 1、商品房 契税——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
2021-11-06 08:00:15
6个回答 -
谁知道江苏房产登记流程?
答:这个问题虽不复杂但却麻烦. 首先甲方要凭自建许可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到房管局办理属于甲方的房产证.然后再以买卖或赠于的方式过户给你.包括两笔契税(房价的1.5%).
2021-11-05 19: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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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登记中心在什么位置?
答: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地址:深圳 罗湖区 北环大道1022号。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附近的公交站:金湖山庄、齐明别墅、银湖宿舍、金湖大厦、银湖车站北、三九花园、银湖汽车站总站、市救助站、三九路口、笔架山水厂、银湖汽车站北。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附近的公交车:69路、B614路、301路、242路、M203路、M360路、7路、M435路、M454路、201路、207路、218路、352路、374路、393路、M358路、M364路、M437路、M460路、222路、336路、46路、E24路、M240路、机场6路、口岸观光线观光3线、E11路等。
2021-11-06 0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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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登记机关是什么?
答: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规定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加强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4、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件;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中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赁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赁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2021-11-06 1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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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布吉房产登记中心在哪里?
答:深圳布吉房产登记中心在:其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布吉新村吉政路上,临近的区域为布吉天虹商场、布吉街道办、中海医院。其是公交枢纽中心
2021-11-06 06: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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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房产登记中心地址在哪?
答:单位位于地址江苏省 盐城市辖区盐马路1号房产交易市场工会主要服务范围是房屋租售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2021-11-06 16: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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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登记信息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答:一、年检提交材料1、年检申请表;2、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年度业绩报告;5、经纪人聘用证明。以上各项要件均需验对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二份)。二、办理程序(一)提出申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房管局提出备案(年检)申请。(二)受理申请徐州市房管局权属市场管理处在接到上报的备案(年检)资料后,应详细查验各类证件和资料,并提出备案(年检)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各县(市)、贾汪区房管局负责对所在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初审,之后将备案(年检)资料报徐州市房产管理局审批。(三)核发证书局权属市场管理处在分管领导签批后,应及时核发《备案证书》。(四)发布公告备案(年检)结束后,要将已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机构和年检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以便社会监督。
2021-11-05 22: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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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宁波房产登记办理有哪些流程?
答: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复审、核准后会签发房屋权属证书。3.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2021-11-05 2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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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房产登记中心地址在哪里?
答:大连房产登记中心在大连市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如果你是经常查询地图的话我建议你下载一个百度地图或者是高德地图,这样更方便你随时随地查地方,而且有导航功能。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2021-11-05 21: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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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产登记查询方法谁了解?
答: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方法;只有当事人自己或委托他人才能查询房屋登记信息。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2021-11-06 06: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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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房产登记表该怎么填写?
答:登记表按照纳税人对房屋(土地)的拥有和使用情况分为自用、出租、无偿使用和承租四种情况,纳税人需按照自己生产经营房屋(土地)的权属关系对应各项目详细填写。其中“自用情况”为利用自有房屋(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出租情况”指将自有房屋(土地)有偿出租他人使用的情况;“无偿使用”情况指纳税人无偿(无租)使用他人房产(土地)的情况;“承租情况”指有偿租赁他人房产(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自用(出租)房屋、土地数量较多,超过本表栏目的,仅填写“小计”、“合计”栏,但须根据本表所列项目单独附表登记房屋、土地明细。二、分项说明1、登记类型: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在初始登记框中划“√”;办理初始登记后,凡对本表所涉及项目的变动情况进行登记的,在变更登记框中划“√”2、房屋(土地)坐落地:此栏目分两个子栏目。其中“行政区域”一栏中,填写房屋坐落行政区域,市内四区按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填写,县市区按照各自行政区域填写,例如金州区、普兰店市等等。“详细地址”一栏中,纳税人应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登记地址进行填写,具体到门牌号。填写格式××区(市)××路(街)××单元××号3、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按照房屋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注明的编号进行填写,未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土地)权属未明确的,应注明。4、房屋原值:按照现行房产(城市房地产)税有关规定应计入财务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的房屋原价(含单独核算的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设施)。对未办理竣工结算但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其原值为房屋预算价值。5、可扣除的免税房产原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等规定属于免税房屋的房屋原值。6、应税原值:为房屋原值减去免税部分原值的差额。7、自用情况年应纳房产税:应税原值×70%×1.2%8、承租单位(个人)名称:按照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填写房屋(土地)承租方的全称。9、出租(承租)期限起止时间:合同规定的租赁时间,格式为××××年×月至××××年×月10、出租情况年应纳房产税:年租金收入×12%(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按自用房屋年应纳房产税计算公式计算缴纳房产税)。11、是否代缴纳房产税:无偿使用他人房产,若实际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则填写“是”;若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则填写“否”。12、无偿使用情况年应纳房产税:年应纳房产税=应税原值×70%×1.2、出租单位(个人)情况:出租方为单位的,应填写出租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代码、联系电话;出租方为个人的,应填写出租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4、土地等级:市内四区土地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06〕61号)明确的土地等级进行填写。其他县市区土地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进行填写。 15、实际拥有土地面积:按照土地使用证列明的土地面积进行填写,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以实际占地面积进行填写。16、免税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属于免税土地的面积。17、自用情况应税土地面积:应税土地面积=实际拥有土地面积-免税面积-无偿提供他人使用面积18、无偿使用情况应税土地面积:应税土地面积=实际拥有土地面积-免税面积19、适用税额:按照土地等级填写适用税额20、应纳税额=应税面积×适用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在华机构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1、净吨位/载重吨位:根据船籍证书登记的相应项目,机动船填写净吨位,非机动船填写载重吨位。22、免税车辆(船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免税原因。23、营运性质:营运车辆或者是非营运车辆。24、办理变更登记的,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变更项目和变更时间。25、各栏中如有不能填写或者需要说明的事项,应在备注栏中注明。26、车辆类型:按《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的车辆类型填写。27、船舶类型: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上注明的船舶类型填写。
2021-11-06 05: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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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簿怎么登记的谁可以说说
答:房产证房屋登记表的填写技巧第一页正面填写房产证号,印花税票,以及编号。第一页背面填写自己房屋的信息,比如地址,产权人,面积,是否抵押。第二页正面填写空白的备注。第二页背面填写自己房屋的平面图和测绘报告。
2021-10-28 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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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登记需要由当事人共同申请?
答:房产买卖、抵押、分割、交换、赠予等房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2020-11-29 21: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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