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出租合同怎么写?? 出租合同

日期:2016-01-08 17:12:21     提问者:133****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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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5425

    2016-01-08 17:13:06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下称“大厦”)之租赁单元作为营业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单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大厦写字楼的第 层 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承租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届满。

    第四条 改造、装修及改造装修期

    1.改造及装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单元或大厦其他单元的结构或设施进行改造及装修(以下称“改造及装修” ),应提前将改造及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在获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改造及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明确地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装修给大厦造成的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及威胁对甲方负有告知义务。

    1.2 乙方有权使用自己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空调消防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1.3 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的费用 (包括甲方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装修而对大厦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负责腾空并将租赁单元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或在甲方完成恢复原状工作的情况下,对甲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

    2.装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装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占用租赁单元不计租金。但须支付租赁单元装修改造期的物业管理费、其它杂费和与装修有关的费用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租赁单元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京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或改造及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不符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或因隐患可能给大厦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或未能将前述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装修期的延误,改造及装修期将不顺延。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元的正式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始装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赁单元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杂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其它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 租赁单元租金标准为每日历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 首期租金届满后,乙方应于每月的首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金。

    2.租金调整: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租金调整。

    3.保证金:

    3.1 乙方应于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另向甲方缴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抵偿

    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保证金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3.1款约定的数额。

    3.3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交付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4.公证费、印花税及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的与租赁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5.付款方式:

    5.1 乙方应将有关租金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账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账户。

    5.2 乙方应以人民币支付所有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杂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6.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6.1 大厦的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机构”)负责或自行负责。

    6.2 租赁单元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日历月人民币______元,即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因运营成本变化而相应调整相关费用,该种价格上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当时的市场行情。

    6.3 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机构所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在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支付______个月管理费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 元,及首期______个月管理费,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管理费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6.4 首期管理费届满后,乙方应在支付当月租金的同时按时支付当月的管理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管理费。

    6.5 乙方应在管理机构发出付款通知书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机构所定的收费标准和付费方法按时将每月的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交予管理机构。

    6.6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而乙方不愿再续租,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租赁单元内的保安

    1.对租赁单元内发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员故意或严重过失而发生的任何失窃及抢劫事件而给乙方或乙方的顾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赁单元内的人员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租赁单元内发生保安方面的问题后,在乙方通知管理机构时须即时做出反应,以尽量减少或避免对乙方的损害。

    2.乙方为加强租赁单元内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为配合乙方加强针对租赁单元的保安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3.乙方应将其已知或应当知悉的可能导致客户人数大量超出平常人数的事件或其它异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时间内事先通知管理机构,以便管理机构维持正常办公秩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款的约定,或因其它过失而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全额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A.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维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设备及系统处于良好、正常的运行状态,保持公共地方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使乙方有一个适宜的办公环境。

    1.2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承担大厦公用面积的绿化、治安联防等管理工作及费用。

    1.3 除不可抗力、自然损耗或因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以外,甲方保证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赁单元内的电、照明(照明灯具除外)、空调、通讯等服务处于良好状态并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

    1.4 提供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办公层)租赁单元内的空调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时空调服务,应在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

    1.5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为乙方在大厦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设置大厦统一标准的公司标牌(标牌使用的名称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名称为准)。

    1.6 甲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7 履行国家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权利:

    2.1 甲方享有大厦所有通道或公共区域的进出权。

    2.2 甲方享有所有设备、系统、管道的检查、维修及装置权。

    2.3 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单元或大厦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单元,但甲方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可以立刻进入租赁单元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为其经营目的使用租赁单元。

    2.4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连同本合同出租的单元将大厦全部或大厦的一部分转让于第三方,但甲方应确保受让人承担甲方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承诺及权力。

    2.5 甲方独家拥有装置、安排、维修、拆除及更换一切位于大厦任何部位的招牌、布告、招贴及广告装置的权力。

    2.6 甲方有权更改大厦的名称而无需征询乙方的同意。

    2.7 甲方保留对大厦的重新发展、拆卸包括大厦内单元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权利,但甲方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应当保证向乙方退还管理费保证金。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如甲方的该种行为致使乙方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8 在本合同期限终止前______个月期间,甲方或其授权人在预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带人进入视察楼宇,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2.9 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大厦包括租赁单元或任何部分设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担保权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10 甲方不负责并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11 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甲方的任何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其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及其相应的补救措施。

    B.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 如期足额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1.2 如乙方在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占用部分公用区域,则其所占用的公用区域上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或杂费由乙方承担。

    1.3 乙方应于签署合同后,改造及装修期开始前,向管理机构提交一切室内改造及装修图纸。乙方需遵守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所制订的《装修手册》之相关规定及限制及北京消防部门书面批准的改造及装修图纸和规格对租赁单元进行改造及装修。

    1.4 合同期内乙方若进行改造及装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并取得书面同意。

    1.5 负责赔偿因自身原因给甲方、其他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 合理使用租赁单元内甲方提供的装置及大厦公用装置/系统/设备(此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取暖装置、消防/警报装置、照明装置、电缆、电线、布线管道),避免受到人为破坏。

    1.7 乙方所租赁单元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因修复损坏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单元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非乙方原因,租赁单元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管理机构。

    1.9 因乙方的疏忽或过错而给租赁单元结构性部分造成任何损坏时,在收到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租赁单元修复至完好状态。

    1.10 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

    1.11 同意管理机构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进入租赁单元进行常规维护或紧急修理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1.12 未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更改楼宇内的设备、间隔及安装、摆放任何超越楼层负重标准的物品。

    1.13 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大厦其他租户造成滋扰或危害的活动,亦不能经营或做出任何会损害大厦形象的营业或行为。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非法活动。

    1.14 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存放任何对大厦或其他人员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

    1.15 除乙方业务所必需的适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储存或制造其它物品;除征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饲养任何动物,不论其具体用途。

    1.16 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任何导致大厦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险费增加的活动。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险费时,则甲方需支付或额外支付的保险费以及其它有关开支,应由乙方立即补偿甲方。

    1.17 乙方不得在大厦的公用区域,如大厦门厅、电梯、楼梯、通道、大堂、楼梯平台、橱窗和其它公用区域堆放、丢弃或留置箱物、家具、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对大厦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带来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 未经甲方及大厦管理机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门窗内外或大厦内部或外部设立、陈设或展示任何广告、招牌装置。

    1.19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同时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1.20 乙方保证在租赁单元内经营业务前,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或其它类似文件。

    1.21 合同期届满后,乙方须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交还甲方。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1.22 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须在本合同终止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1.23 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甲方对乙方与其顾客之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4 乙方不得通过转让本合同而允许任何他方使用租赁单元,不得转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赁单元或其一部分。

    1.25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减免任何按本合同规定所需缴付的费用。

    1.26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营业名称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词,但乙方作为其地址而使用的情况除外。

    1.27 乙方如需在所租赁单元内安装任何自用空调设备,需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8 乙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29 乙方应自担费用独立负责租赁单元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1.30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1.31 无论甲方对乙方曾有何种承诺或有何种形式的关联,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经营策略、宣传推广活动及其它的与乙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均不负担任何责任。乙方有义务详尽了解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恪守其规定。

    1.32 乙方承诺,如租赁单元是提供日后新设机构使用的,一旦新设机构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乙方同意在新设公司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颁发之日起 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新设机构,并由新设机构与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三方协议。

    1.33 乙方承诺,使用租赁单元新设机构将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并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4 乙方同意,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新设机构未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终止。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5 履行国家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权利:

    2.1 乙方在合同期内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赁单元。

    2.2 乙方对管理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在不损害大厦及其他租户利益的前提下应尽快进行合理改善。

    2.3 乙方有权使用大厦所提供的公共设施。

    2.4 乙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乙方的弃权;乙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由于本合同第十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由于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

    2.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自发出后立即生效。

    2.1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2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租赁单元的用途。

    2.3 擅自将租赁单元或其部分转租或转让予他方或与他方共同使用。

    2.4 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各项费用且收到甲方首次书面通知后未支付达______日。

    第九条 违约和赔偿责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于______日内缴清该款项。如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______日内仍未能缴付该等款项,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致的损失及滞纳金。

    2.如乙方拖欠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根据延迟支付的实际天数向乙方收取应付款项______‰/天的滞纳金,上述滞纳金自该款项到期之日起计,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应付款项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关的费用。此滞纳金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权利和相应的补救措施。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租赁单元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内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并无须返还乙方已付的保证金。

    4.在本合同规定的租期内,若乙方将本合同租赁单元转租或分租,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因此而产生的第三人对甲方权利的影响。若乙方未在规定期内消除前述影响,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前述影响,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时,乙方应当最迟在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或本合同终止日当日腾空并搬离租赁单元,此期间乙方须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并且应自担费用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归还给甲方,同时应归还所租赁单元的全部钥匙。

    6.若乙方未按规定归还所租赁单元时,则甲方享有将乙方租赁单元腾空并将其恢复原状的权利,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腾空所租单元、将所租单元恢复原状以及将乙方租赁单元内物品存放在它处的保管费用等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在甲方未开始行使前述权利前,且乙方仍继续占用租赁单元期间,乙方就此期间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向甲方缴纳占用租赁单元的租金。

    7.当乙方搬离租赁单元并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后,应通知甲方对租赁单元进行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赁单元,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租赁单元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租赁单元。乙方在解决《归还交接单》中存在的问题期间,仍视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归还租赁单元。

    8.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甲方无须返还乙方已付之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毕租期的应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终止合同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未履行租期的应交租金,乙方应就此超过的部分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就租赁单元另行订立租赁合同,以减少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2.若租赁单元因为发生火灾、水灾、风暴、台风、白蚁、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灾难以致不能使用或导致物业封闭租赁单元的,或基于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归责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的原因而被政府当局宣布为危险建筑,则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将依照租赁单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应扣除,直到租赁单元可重新使用为止,但甲方既无责任恢复租赁单元原状,亦无责任就上述租赁单元于不适使用期间而向乙方支付赔偿。若租赁单元连续[3]个月不适使用,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但双方在此之前的权利义务不因此受影响。

    第十一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赁单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变更致使甲方送达不到的,甲方将通知送达至租赁单元即为送达。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和适用法律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期间,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规定与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

    附件一 承租楼层及单元平面图

    附件二 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 联络资料及乙方的承诺

    第一部分 联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租赁单元承租期间所遗留的任何乙方与第三者(指甲方、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之间发生的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为此乙方将如下联络资料作为保证上述第三者与乙方联络的方法,甲方有权向第三者提供该联络资料。本合同终止前,如乙方联络资料变更,则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乙方的承诺

    乙方承诺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具体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如出现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经济责任问题全部由乙方解决。如果由于乙方与第三者问题的解决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支出任何费用,则乙方在此承诺对甲方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附件四 修订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附件的规定修改租赁合同的条款,有关的条款将由以下的条款所取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8****3232

    2016-01-08 17:15:53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中州路数码大厦A座的套房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场所。

    二、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押金元(不计息),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缘故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甲方将上述套房交付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必须在开始计租之日起按季度应付的租金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纳。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计租之日为年月日开始。租金每季度为元(大写:)。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给甲方,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同时甲方每次在收到房款后应给乙方收据。

    五、合同期间,乙方保证爱惜好套房内的一切屋子结构及其装修饰物,不任意破坏,造成破坏的愿意修复原状并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乙方承认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时,本套房完好无损。租赁期满也必须完整无损交付给甲方。租赁结束时,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及时退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时退出,则由甲方任意处理,乙方无异议。

    七、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自负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办公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场地租赁合同)

    八、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交由他人使用。

    九、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擅自不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全部了,甲方示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擅自不租给乙方的,甲方除退还给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补偿乙方壹个月租金。

    ②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则与甲方商议同意方可;

    ③租赁期间,如一方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偿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办公室内附带物品:

    甲方(签订):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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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939

    2016-01-08 17:14:47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乙方要求该房屋属于商住两用房)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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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3****8636

    2016-01-08 17:13:54

    《房屋出租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郴州市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定合同条款如下:

    甲方将郴州特产交易大厦 层 号房屋(或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房屋建筑面积 ㎡;月租金 元。即: 万 仟 百 拾 元。

    本合同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水电费乙方支付,承租时水表读数 吨,电表读数 度。

    五、 物业管理综合费用、水电保证金等,承租期间按物业公司暂定标准执行,乙方自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双方签定合同时,甲方预收乙方两个月租金共计 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双方合同到期退还乙方。

    房租费:乙方每月1日前将当月租金直接存入甲方指定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解放路分理处;银行户名:郴州市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9110 21109 02481 6684;),先交后用,每推迟一天交齐租金罚款100元,以此类推。逾期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同时有权解除本协定,收回房屋。

    乙方因经营而产生的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或门面因出租而产生的税费,双方各承担50%。

    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设计方案须经甲方盖章同意,以免影响

    建筑结构。如果乙方擅自动工引致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为了大厦的整体形象,乙方须服从大厦的总体安排和统一管理。凡公共场地和公用建筑物,乙方均不得私自占用。确实需要时,须甲方盖章同意。

    为保持本大厦外立面的美观,大厦外墙严禁自行制作广告牌及防盗网。确 实需要制作防盗网,须用不锈钢制作,且安装在门窗内。

    乙方租期内,损坏房屋或公共场地或设施,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负责修复或委托甲方修复,修复款由乙方负责。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拆走灯具及装修设施。

    以上各种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方须向对方交纳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赔偿。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认同此房屋已交付乙方使用。并且即日起此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签定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 方:郴州市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郴州特产交易大厦1606室 常 住 地 址:

    代 表: 代 表:

    联系电话: 联 系 电 话:

    手 机: 手 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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