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10种不动产权利将依法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1、提交申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2、准备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3、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实地查看。
4、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1、 保护个人产权:房产、土地和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
2、 办手续更便捷:转卖房屋时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来回跑;
3、交易更安全:可查询不动产产权的归属,有助于解决一房多卖的风险。
上一篇:哪些房子没有是房产证的?
下一篇:不动产登记簿登记什么内容
房产知识有疑问?留下您的手机号码,专业的置业管家将免费为您答疑解惑。
江山帝景[岳麓区]
13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