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下称《规范》)已经由国土资源部定案。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已经要求地方政府依据《规范》,对属地职能部门进行专题培训并开展业务研讨。
5月4日,在湖南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市县长专题研讨班上,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明确了上述要求。开班仪式上,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冷宏志解读了相关法规政策。
在确定了2017年要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全国联网的目标之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技术环节正在不断完善。
法律上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固定于土地、不能移动的、有独立实用价值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