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是指在产品还没正式进入市场前进行的销售行为。对于一些设计、发明类的产品,可以通过预售来了解该种产品是否有市场,特别是针对一些只能通过批量化生产的产品而言,通过预售达到一定量后才可以投入生产,有效规避了生产存在的风险。对于预售过程中没有成功的产品就表明该产品的实用性以及受欢迎度有待考究与论证,这是一种规避批量化生产造成浪费以及进行市场调研的很好方法。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那么,期房签预售合同有效吗,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12月2日,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撤销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高端人才生活基地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比较好的的合同,因此它所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比如价格上的纠纷,又或者是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的纠纷。那这些纠纷该如何处理呢?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而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资金(包括首付款资金、分期付款资金、一次性付款资金和银行按揭贷款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等各项购房资金)。
预售资金监管关乎买房者合法权益,关乎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关乎宁波房产市场稳定。伴随着我市房产市场局势的飞速发展,既有的一部分明文规定现已难以适应我市房产市场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真实需要,出现了一部分房产开发企业违规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等问题迹象。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所签任何协议将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