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产权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08-17 17:08:34

作者:wangyan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安置房在满5年之后可以办理相关的产权证,当拥有了产权证,就相当于拥有了该安置房的所有权,那么,安置房产权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然后到房地产交易核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接着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市行政服务核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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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类型有哪些?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就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规划或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造的房屋。。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逐渐加快,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安置房,而最让这些拆迁户关心的问题应该就是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了。

和其他商品房一样,安置房也有房产证,同样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安置房除了受国家法律保护以外,还受各地方政府相应政策的约束。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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