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怎样申请

发布时间:2021-08-14 17:03:46

作者:heyan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安居房价格低廉,针对中低收入的家庭,对于有住房困难的家庭来说是很友好的。那么,安居房应该怎么申请呢?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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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或是共同申请人在该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该市没有任何形式的自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的5年内没有在该市转让过自住房。

2、申请人或是共同申请人均具有该市户籍。

3、申请人缴纳该市医保累计5年以上,或是依照《人才认定办法》经过认定后确定为人才且缴纳该市医保累计3年以上。

4、申请人或是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申请人若为年龄满35周岁的单身公民,在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凭借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的安居房。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该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之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拥有,且离婚时间距离申请日期不满五年者,不得申购安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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