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共有产权房有哪些楼盘

发布时间:2021-01-31 05:25:25

作者:wuqi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广州市市本级首个公开发售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榕悦花园正式开放申购,符合规定条件且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六区及黄埔区(房源所在区)稳定就业或长期落户的家庭,可即日起至2月10日申购。

广州市将面向符合申购条件,同时,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及黄埔区稳定就业或长期落户的无房家庭,推出供应1366套共有产权住房。本次供应的榕悦花园小区共有产权房项目将于2021年1月11日起接受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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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广州市共有和产权住房的条件

1、己婚人士申购的,不受年龄限制;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士申购的,应当年满30周岁。
2、本市户籍申购人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满10年;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境外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属于本市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目录、属于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目录、持有有效的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人员的,可以不受户籍或户籍年限限制。
3、截至2020年11月30日,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4、申购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本市的住宅、商铺、写字楼。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购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

1、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签订本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宅基地,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市住房;
2、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控制的企业,在提交申购前5年内在本市有住宅、商铺、写字楼不动产交易记录;
3、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点未满3年;
4、申购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集资房、安居房、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
5、申购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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