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无效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1-28 20:13:01

作者:chenyang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房屋赠与也是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关于房屋赠与,我国的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房屋赠与无效情形有哪些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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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过户流程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一般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的主要手续和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

1、房屋的户主,也就是赠与人需要先与受赠与人签订好房屋赠与过户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说到的“赠与书”。(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2、房屋赠与和受赠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

3、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根据规定,房屋赠与过户还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当以上所有的步骤都完成之后,就到了转房屋的时候,赠与人可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房屋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

1、房屋赠与协议不公正也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协议约定公证以后才生效,才需公证。

2、房屋赠与协议在不公正情况下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3、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房屋赠与公证注意什么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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