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用有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2-06-14 23:17:03

作者:xuling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集体土地一般是指农村的土地,这种产权一般属于村集体,而不是个人,那么集体土地征用有赔偿吗?

如果征用的是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征用该土地,有土地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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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用的情形及程序有哪些

(一)土地征用的情形

1、房屋拆迁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3、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如何进行

1、选取符合规划的农用地。

用地单位所征用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编制项目可行报告。

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编制可行的建设项目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4、办理立项等手续。

5、提交用地正式申请。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

7、土地征用。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

8、领取用地批准文件。

9、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

10、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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