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112条关于“房屋确权”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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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确权在别人名下还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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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3 09: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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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后能买卖吗
答:房子确权了,但确权证还没发到农户手里,现这房子还可以卖给别人吗
2018-01-31 13: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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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确权起诉一般要注意什么内容
答:宅基地房屋确权起诉一般要注意以下内容: 1. 准备好所有可能的证据:包括合同、产权证明、交易记录、证人证词等,以确保在法庭上可以有效地证明自己的权利。 2. 选择合适的法院:根据被告的所在地或房屋所在地选择合适的法院,并向该法院提交起诉状。 3. 律师代理:如果不懂法律,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建议并帮助收集证据。 4. 确定诉讼请求:在起诉状中,需要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或他项权。 5. 证据充分: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可能会被驳回。 6. 遵守法律规定: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如提交证据的时限等。 7. 遵守法庭规定:在宅基地房屋确权起诉中,法庭规定可能会有特殊的要求,需要遵守这些规定。 总之,在宅基地房屋确权起诉中,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选择合适的法院、律师代理、诉讼请求的确定、遵守法律规定等方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2018-01-27 14: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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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规定为一户一宅,哪么一宅两户怎么规定的?
答:一宅两户的情况在农村地区可能会存在,通常是因为家庭成员之间有多个承包户或者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有争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各承包户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配,并确保分配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这意味着,应当由各承包户依法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分配。 2. 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房屋是由各承包户自行修建的,则应该按照各自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分配。如果房屋是由一户共同修建的,则可以根据历史事实和共同劳动等因素进行分配。 3.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宅两户的情况,应当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不会损害其他村民的利益,也不会违反当地的土地管理法规和宅基地确权政策。同时,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应当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配和确权。 总之,一宅两户的情况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确保分配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018-01-13 21: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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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法院申请房屋确权
答:确权申请需要到当地房产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到被征收房屋的登记发证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 提交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房屋权属证明。 3. 申请登记。 4. 缴纳登记费用。 5. 等待核准登记。 注意事项:申请登记应当由被征收人本人为,如果被征收人不能亲自申请登记,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017-09-12 18: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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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有两套房屋,分家时分给了我们一套,没写字据,由于我们外出上班,婆婆住在了我们家,这次房屋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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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7 14: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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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有纠纷,另一方私自确权生效吗
答:离婚后,确权和分割都是可以采纳的两个法律救济措施。离婚双方均不愿意马上提出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而是提出确权之诉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一方主张确权,另一方主张分割又不提起反诉,人民法院不宜对房屋的确权或分割作出判决。首先,如果离婚双方只要求确权,不要求分割,不但符合物权法的规定,也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解除之后,共同财产分割之前,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处于共同共有状态。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必然马上影响财产关系共有的状态。对夫妻共同财产而言,夫妻离婚仅带来共有基础的丧失,并不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的自然分割。夫妻离婚了,如果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共同共有。其次,如果一方主张一方主张财产确权,而另一方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驳回确权之诉。本案并非离婚的双方均不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而是一方要求确认共同所有,另一方提出该财产是其个人所有的抗辩。主张该财产是其个人所有,也是分割财产的一种表现形式,目的在于排除共同所有。在一方要求确认共同所有,另一方要求分割财产的情况下,法院应对财产进行分割。
2017-07-16 15: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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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家居房屋确权条件是什么?
答: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搜索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17-05-18 17: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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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后超出国家规定面积要拿税吗?
答:您好!如果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该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需要对面积作出相关约定,并且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实测计价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1)____(2)____(3)___(4)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合同中对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的误差都有详细规定,在误差范围内可以适度接受,但如果超过范围,就属于开发商违约,您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且得到相应的赔偿。
2016-12-01 2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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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这次房屋确权发房本的手续流程还用村委会工章吗
答: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的望采纳,谢谢
2016-10-15 11: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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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
答:您好,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望采纳
2016-10-09 18: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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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乡村土地房屋确权什么时完事?房屋确权听说以后还分东西是吗
答:您好!一般来说,是这样的望采纳,谢谢
2016-09-04 15: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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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需要收回所有房款收据,维修基金收据原件吗?
答:您好,不用吧,你可以咨询一下工作人员,望采纳
2016-08-31 18: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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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中的三权合一啥意思
答:您好!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人员,望采纳
2016-08-28 16: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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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房屋确权归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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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07: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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