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86条关于“租房公积金”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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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才能拿到去租房公积金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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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17: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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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公积金转移证明表
答:您好!证明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公积金账户:开户行:XXXXX账户名称:XXXXX(现单位名称)单位帐号:XXXXX(现单位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号:XXXXX(你的身份证号)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XXXXX(原单位名称)XX年XX月XX日望采纳,谢谢
2016-06-24 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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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租房公积金
答:您好,建议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望采纳
2016-06-02 18: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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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的租房公积金怎么算 三年可以有多少?
答:您好,公积金一般是单位和个人各缴5-12%。您可以算一下,望采纳
2016-05-29 12: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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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房公积金身份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您好,过期了就不能使用了。住房公积金是不能退的。可以办理转移,封存,提取。望采纳
2016-05-27 17: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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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房公积金提取审核要八个工作日吗
答:您好!差不多需要一个多星期。望采纳,谢谢
2016-05-20 0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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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人租房公积金发票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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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12: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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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桂坐那一路车到大良领租房公积金的
答:您好!您可以用百度地图搜索一下的,里面有很详细信息的望采纳,谢谢
2016-05-15 17: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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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职期间提取租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材料,人事那边需要开什么凭证
答:您好!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提取类型租房提取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来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公积金提取理部门不收取费用。1、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3、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放宽条件不意味放松监管。根据新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约定提取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部分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销户提取1、符合公积金提 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公积金提取(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所需材料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必备资料购买自住住房(年度内可取又可贷)建造(翻建)或大公积金提取修自住住房(施工中)离休、退休出境安居或调离本行政区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再就业偿还购房贷款(还款期内每年一次)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公积金提取继承或受遗赠人公积金的提取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离休、退休证。出境安居:安居签证证明。调离本行政区: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改制的单位原则要求接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到信贷业务处签订《委托划款协议》。期房购房合同(现房、二手房契税发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当年偿还贷款明细(存折)。夫妻双方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年收入证明。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月租金凭证或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原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提取人的书面报告和原缴存人单位的意见或证明。查询方法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4.在询网站进行查询。提取方法购房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公积金提取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大修住房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自建住房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偿还贷款本息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离休退休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折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销户提取全部余额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一)离、退休的;(二)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三)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六)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七)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八)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公积金提取1、《突发事件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医院的诊断证明;b、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c、家庭收入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提取条件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缴存满三月且无自有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提取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另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文: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注意事项职工骗提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没有成功,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冻结1年;如果已经成功,但积极退还了骗提金额,并配合调查的,将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年;如果骗提成功后,且超过规定时间仍拒绝退还,不配合相关调查处理且态度恶劣的,属于挪用性质,将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公积金提取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政策法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第六条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十二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十三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第十八条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第二十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二十一条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第二十二条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第二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第二十六条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06 年 4 月 1 日起 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谢谢阅读!希望能让您满意,望采纳
2016-05-11 18: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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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机场集团租房公积金怎么取
答:您好!住房公积金是要到相关的银行提取的。望采纳,谢谢
2016-05-04 1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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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房公积金主要审核那几点?需要房东核实吗?
答:上海租房公积金审核的主要几点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1. 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公积金账户情况以及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时限。 2. 申请人所租房屋的地址、产权信息及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3. 申请人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备案证明等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4. 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如是否在连续缴存一定期限的公积金后才能申请。 关于是否需要房东核实,公积金审核可能会要求房东提供相关的核实信息,以确认申请人与房源信息的真实性。这通常在申请材料中需要房东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此外,在提取公积金时,也可能需要房东的确认函以确保租金的支付情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2016-04-23 12: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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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帮你办理租房公积金可靠吗
答:您好!这个建议您还是不要找私人的,你懂的,现在有很多骗子以各种各样的方式骗人。望采纳,谢谢
2016-04-22 20: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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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撕坏了用户口能提租房公积金吗
答:您好,可以提取,离职时单位人力资源部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带上提取证明、个人身份证、离职证明、公积金存折、户口和身份证即可,以上资料需验原件留复印件。望采纳
2016-04-18 18: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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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房公积金?
答:您好,请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望采纳,谢谢
2016-04-04 1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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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中国银行有预约租房公积金的吗
答:您好,可以的,1、 打开当地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 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3 、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4 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第一步,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1)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2)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 第二步,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1)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2)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3)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4)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5)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温馨提示: 未能如约办理切记“取消预约” 公积金中心提醒缴存职工如果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业务,应及时在公积金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取消预约。 按照相关规定,未按预约时间办理提取业务,随后两天内不得再进行网上预约。
2016-04-02 11: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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