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166条关于“婚姻”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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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的,应该到哪儿登记婚姻???
答:户籍所在地去申请就行了。但是必须要符合条件
2014-03-16 00:00:00
8个回答 -
想在深圳买二手房,还没结婚,回老家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请问国土局多长时间可以出新房产证?谢谢
答:1.地段,最好有前ZHAN性一点的,深圳说是住房,其实现实的经济状况,成了无形的投资者2.房屋的年龄,最好能还有50年左右的,这样可以在10年后再卖掉,重新买新的。3.居住环境4.投资价值,比如租赁方面,价格能达到多少。
2014-03-20 00:00:00
1个回答 -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房产如何分割?
答:要看房子贷款还完了没有?如果还完了的,加了,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要分割,如果不加,离婚时就是你个人的。如果贷款没有还完,加和不加都一样,结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你要房子,补钱给她,她要房子,她补钱给你。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3、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4、在处理夫妻房屋分割的司法实践中还要特别注意房屋中有父母出资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应认定为赠与。即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适用该条规定。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人民法院在审查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时,除了审查当事人提供的出资协议或借条等是否真实,还要以资金为线索,追查出资及其性质是否真实。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常理出发,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明确出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向双方赠与,该部分出资为夫妻共同所有。举例说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甲一人名下,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于乙一人名下,若乙不能证明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记载甲乙二人名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实践中父母除了出资为子女购房,还可能为子女出资购买其他物品,同样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的精神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二、对承租房屋的处理承租权产生于承租人与单位或房管所之间的协议,涉及第三人,不是夫妻个人财产,也非夫妻共同财产,因而该房屋不能处理,但承租权可以处理。夫妻离婚时,租用的公房如何处理,《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1996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作了一些规定。主要内容是: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果面积较大能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者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以准许。在审理具体离婚案件时,对租用公房应按照《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结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来处理。夫妻共有的企业产权分割问题夫妻共同拥有企业产权,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结合《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一、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014-03-27 00:00:00
4个回答 -
离婚协议书上盖了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专用章公章还要公正吗?
答:这个是不需要的
2015-04-24 00:00:00
2个回答 -
左云婚姻出轨|外遇取证
答:放不下不行,就好好工作
2015-04-19 00:00:00
1个回答 -
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一方擅自卖房,协议是否有效?协议由卖方买方公证人所签订本人并不知晓
答:主要看这个房子是不是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你签字的,可以生效,如果是婚后财产则必须要你的签字,不然合同无效,可以否定卖房事实
2014-05-28 00:00:00
2个回答 -
根据婚姻法解释:我老公爸妈出的首付,我出面贷的款,贷款婚前是他家出钱还的,婚后我和老公自己还。
答:按你的描述说明房子是婚前购买,那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没得分割
2014-05-27 00:00:00
2个回答 -
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需要户口本吗?
答:单身证明,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
2014-05-25 00:00:00
7个回答 -
2015年婚姻法中两家各出一半钱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谁
答: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
2015-07-22 13:00:34
1个回答 -
深圳,买二手房,婚姻证明(单身)到哪儿去开,要收费吗?
答:全款即一次性付款,如果您名下没有房产可开具单身证明用于减免税费(契税的1%);另外你带上身份证即可。
2014-01-26 00:00:00
2个回答 -
婚姻法:关于房子如何分配?
答:简单点:1.婚前父母出资的房子,房子算婚前财产。如果有贷款的话,双方一起还贷款的话,要适当给予另一放补偿。这次的婚姻法的重点:父母出资金的房子,加了女方的名字,也没有得分,因为首付的资金的凭证很重要。2.婚后一起购买的房子,那肯定算共同财产。
2014-01-29 00:00:00
2个回答 -
今年3月份领的结婚证,男方去年买的房子,按揭,现要求女方一起还房贷,如果以后婚姻经营不好,那房产怎么
答:是这样的,如果是婚前首付的房子,状态是一直按揭中,然后结婚了,以结婚这天为起点,不管是女方还是男方还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的贷款部分一直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以后婚姻经营不好,男女双方可以就这套房产进行分割,比如房产购买价格为一百万,结婚前首付已付三十万,婚后付七十万。那么离婚的时候的分割比例,就这套房子而言,一般司法实践中是3035:35的比例,那时候房产可能需要评估就是了。
2014-01-31 00:00:00
1个回答 -
2014年的事实婚姻在农村分房子合法吗
暂无回答
2015-07-17 13:26:47
0个回答 -
房产和婚姻
答:是这样的,现在你卖不了的.除非离婚了...
2014-02-09 00:00:00
10个回答 -
婚姻存续期间他人以我的名字购买的房屋,夫妻与房屋所有人写有字据,离婚时能分割吗?
答: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归一方所有,有证据可以的,比如在银行取钱的证据,你父母可以做个赠与你个人的协议。
2014-02-09 00:00:00
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