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161条关于“上海公积金”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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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海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答: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贷款对象针对的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2024-12-24 14: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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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需要缴纳社保吗
答:在上海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缴纳社保。根据上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除了需要在上海缴存有住房公积金,且连续按时缴存达六个月及以上外,还需在上海连续缴纳5年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还款能力。因此,社保缴纳是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的必要条件之一。
2024-11-13 09: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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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答: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是:个人是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4-11-04 12: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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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通知》,“灵活缴交,减少企业成本”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此次改善营商环境的主要任务之一,即设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上海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4-09-28 1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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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答:上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最高每月提取不大于2000元,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一分以上余额。
2024-09-28 05: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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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一、个人开户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身份证;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4、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二、缴存1、银行代扣缴存:缴存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存入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划账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2、现金缴存:缴存人在银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最多可以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2024-09-23 16: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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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比例
答:上海公积金缴纳基数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或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
2024-09-05 14: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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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缴费比例
答: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企业选择各5%或6%的缴存比例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情形和程序。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至7%,符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中“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的规定。同时,也是本市落实2018年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的要求,以及住建部执行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具体措施精神。
2024-08-31 0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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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要求
答: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2024-08-30 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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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不能销户了
答:如果本人是外省市户籍且已和上海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不再打算回上海工作,可以凭身份证原件、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可就近到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到上海各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销户全额提取。
2024-08-31 07: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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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缴纳上限
答:2023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企业可以根据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10号文所列举的降低缴存比例的情形,选择各5%或各6%缴存比例,但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形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专项协议,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审批。
2024-08-31 10: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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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答:上海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指的是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2024-08-29 2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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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需携带哪些资料
答: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材料区分一手房和二手房,具体如下:1.一手房需要的材料:(1)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2)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3)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4)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或离异人士提供单身承诺书;(5)期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6)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7)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8)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9)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10)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2.二手房需要的材料:(1)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2)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3)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4)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或离异人士提供单身承诺书;(5)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出售方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已支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7)出售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8)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收款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出售方签字确认);(9)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10)竣工年限在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含)及竣工年限在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50%(含)的,应由受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房产评估报告;(11)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2024-08-01 05: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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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提取手续费
答:提取公积金不需要收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2024-08-01 09: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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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系统升级时间
答: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3月22日18时至3月31日24时进行系统升级。2019年3月15日起将陆续暂停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4月1日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上海公积金系统升级期间照常办理的业务范围1、管理部、业务受委托单位各服务窗口正常接受咨询。2、贷款受托机构的贷款发放、还款、提前还款、贷款结清、变更业务正常办理。3、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人工接听咨询服务。4、住房公积金维权投诉业务咨询受理。
2024-07-30 10:56:43
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