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2178条关于“经济适用房”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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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什么规定?
答: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020-10-23 16: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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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步骤是什么?
答: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2、填表后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材料有: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还需要提交工作单位无分配住房的证明。3、街道办事处、镇镇府初步审查后会在社区公示。4、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且评分。5、评分过后,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且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公示,经过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的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6、拿了准购证明还需要等。根据之前的评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如果分数相同的,就通过摇号的方式来确定先后顺序。7、市住房保障办根据住房的情况,按照轮候的顺序向购买者发出配售通知。8、如果接到配售通知,申请者可以选房或者继续轮候。
2020-10-23 16: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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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规定是什么?
答:1、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或房子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报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提出请求,由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经过摇号等方法断定契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依照有关规定,已处理经济适用房的采购资历审阅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采购或由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按原价回购。2、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按原价出售房的,按下列程序处理:(1)产权人向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提交书面请求,并供给原购房合同、房子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2)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经过摇号等方法断定购房人。购房人抛弃采购的,由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断定后续的购房人。(3)购房人查验房子和有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定购房合同,付出购房款。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挂号买卖双方信息,出具有关证实。(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出具的证实以及别的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子权属挂号部分请求处理房子搬运挂号手续。房子权属挂号部分将房子产权挂号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子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房”字样。
2020-10-23 16: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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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规定是什么?
答: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020-10-23 16: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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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继承的几种情况?
答:1、申请人的资格在审核阶段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人死亡,那么将对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重新审核。若是在审核已经完成的时候的,则无须重新审核,申请的其余家庭成员仍是保留有住房保障的资格。2、在保障房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租赁的合同则是继续是有效的,若死亡者的是主申请人的,那么需重新更改主申请人的,并且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3、若是在合同期满的时候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住房保障的机构将会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仍然是符合准入的标准。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而且继承的时候是不需要房产证满5年的。5、若对于在完成了房屋产权的登记之后,房屋权利人的死亡问题在办法中有提及,即是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也是可以继承该房屋的。6、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申请的家庭成员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支付现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放弃房屋的继承权来办理房屋权属的登记,这样也可以回避该经适房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限制。
2020-10-23 16: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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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子女有权继承吗?
答:有权继承。经济适用房子女可以继承,且继承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2020-10-23 16: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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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经济适用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答:经济适用房可以办房产证,但是拿证时间比较晚,一般在购房一年后可以拿到,但也有四五年才拿到房产证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少数。
2020-10-21 13: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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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经济适用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么
答:买经济适用房不可以提取公积金。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房,不属于商品房,所以不能提取。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应当注意位置、户型等情况,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相关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发生相关合同问题后,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权利。
2020-10-21 13: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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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经济适用房后还可以再买商品房吗
答:在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大家还是可以去购买商品房的,但是想要购买商品房就需要把之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退还,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把回购回来的经济适用住房,仍然会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2020-10-21 13: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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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经济适用房可以按揭贷款吗
答: 可以,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也就是说,经适房购房者满足申请房贷的所需条件后,是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但需要出具经适房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核准通知。 此外,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如果是购买二手经适房,卖家购买经适房的时间不满5年,或未向政府交纳相关转让价款,在未取得完全产权前是不能进行房产交易的。若卖家出售的经适房已经取得完全产权,那么此经适房已经转为商品房,按照二手商品房申请房贷的方式贷款即可。
2020-10-21 1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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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应注意什么
答:1、注意房子的继承问题。由于在五年之内都不能上市交易和过户,故如果售房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意外身故的话,依据我国的《民法总则》、《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将有可能会被作为售房者的遗产而被其亲属继承。原购房合同会因此履行困难。2、注意该房产是否存在抵押。由于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名字都是别人的,故即便二手购房者实际住在里面,售房者仍可将该房用于担保、抵押等。3、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合同条款需要具体明确,对于因国家规定或非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的经适房不能过户等情形根据具体情况有必要事先明确约定。
2020-10-21 13: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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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是怎样?
答: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2020-10-21 13: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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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有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答:各地规定不同,最高限额一般夫妻两人最高可以贷40-60万;有的地方规定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40倍,有的地方规定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无关,与缴纳基数有关。公式为(两人的月缴费基数*12)*贷款年限*0.5或0.45;另外不能高于房子价格的70%,二手房评估价值的60%(各地比例相差不大),每月月供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上述4条最少的值,就是贷款上限;最高可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如该套住房已办理了银行按揭,则公积金贷款额度加银行按揭部分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用现有住房作抵押时,贷款额度不超过担保公司确认的房屋认定价值的70%。
2020-10-20 1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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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报名、抽号、选房的流程是什么?
答:(1)受理报名、组织摇号、选房。销售公告发布后,为方便居民申报经济适用住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开通网上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注册、报名系统,申购人在网上进行操作,报名通过后,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报名资料,经初步审核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根据申请人所申请的经适房小区,组织摇号工作,摇取选房顺序号后,按有效号、备选号顺序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选房。(2)已摇中并购房的家庭(或个人)购房信息在《洛阳晚报》、《大河报》上分期予以公示。(3)摇中备选号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在所申请的小区进入轮候管理。
2020-10-20 13: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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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什么样的情况需要交纳土地出让费?
答:只有当改变经济适用房房屋性质时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包括买卖和赠与。继承则不需要缴纳这笔费用,但如若继承之后需要买卖与赠与,同样需要交纳这笔费用。
2020-10-20 13: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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