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98条关于“定价”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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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十一活动前某房地产开发商将一套定价为250万元
答:你好,在双十一活动前某房地产开发商将一套定价为250万元,这是一种营销方式以及吸引人的噱头。望采纳!
2015-11-10 17:53:25
1个回答 -
小区物业新制定收费项目及定价标准需要听证么
答:你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同时废止望采纳,谢谢、
2015-10-16 19:23:50
1个回答 -
小区物业新制定收费项目及定价标准需要听证么
答:你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同时废止望采纳,谢谢
2015-10-16 19:23:44
1个回答 -
广东省装饰行业政府定额定价表2015年
答: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子目变化情况一览表序号章节名称原定额删除移入(出)补充子目新定额A.1土石方工程1350+4343224A.2桩基础工程1650-4039164A.3砌筑工程147-7-189131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335-38-9812215A.5木结构工程460-225276A.6金属结构工程1060-68231A.7屋面及防水工程1970+2511233A.8保温隔热工程1800-135214A.9楼地面工程198-38017177A.10墙柱面工程266-32+843285A.11天棚工程2220+72231A.12门窗工程271-2+31/-265279A.13幕墙工程330-2435A.14细部装饰与栏杆工程158-3013168A.15家具工程7300174A.16油漆涂料裱糊工程218-2+251269A.17广告牌工程980-17081A.18景观工程7200375A.19石作工程54001367A.20其他工程7600985A.21模板工程1470021168A.22脚手架工程99+93004196A.23垂直运输19+99-4701283A.24材料二次运输24+32-180644A.25成品保护工程1500015A.26泵送混凝土增加费30003总 计3581-1874073623望采纳谢谢
2015-10-09 16:25:46
1个回答 -
怎么样给房子定价?
答:一是市场比较法,即寻找项目周边区域近期内成交类似的案例,根据自己项目和参照项目各方面条件的优劣,按照一定的分因子进行加权或者减权,最后统计得出各个参考价格的权重,用算数平均等方式计算出参考价的。地块交通情况、产品类型、开发企业品牌、规划前景、都可以成为考虑的因子。二是收益还原法,房屋的真正内在价值来源于他的收益性,简单说我们可以根据一个房屋大致的年净收益,除以一个设定的还原率,然后估算出房屋的客观价值。三是成本法,这个理论相对简单,即是土地和房屋的开发成本加上一些适应的税费、广告费、财务费、管理费之后,得出的成本反过去算的价格。四为假设开发法,基本理论是在目前未成型的现状上,还要追加投资,最后投资完成之后物业评估价值减去已投资的成本,就是房地产目前的价格。这种方法适用于土地和旧的房产。望采纳,谢谢!
2015-08-22 14:40:29
1个回答 -
深圳关外赎楼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钱?每个担保公司不一样定价还是有明文规定多少呢?
答:最低的是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的,关内1000关外900
2014-03-19 00:00:00
1个回答 -
国家关于混泥土路面拆迁补偿定价
答:无论是安置房还是商品房,都应按荷载规范设计,所以按规定住宅的荷载标准值每平米不少于200Kn;阳台每平米不少于2.5Kn。如果开发商偷工减料,那就另当别论。
2014-03-19 00:00:00
3个回答 -
现在的木地板的定价是多少
答:实木地板中等价位的要200到300,有朋友说100元左右,这肯定是买不到的,连最次的也买不到,更别说中等了。地暖的话就不要选择实木的,只能铺实木复合的,或者复合地板也可以。实木地板本来就是保暖的,传热性能不好,而且北方本身就干燥,地暖会另木地板更干燥,所以要慎选。
2014-03-27 00:00:00
8个回答 -
小天鹅洗衣机怎样?小天鹅洗衣机价格如何?初步定价在3000左右,但不固定,如果有其他价位的推荐也可以,只要不是贵的太多。希望,当然是洗的干净,声音小,时间短。听说小天鹅洗衣机挺好的,对嘛?价格怎样呢?
答:小天鹅产品主要分为全自动波轮、滚筒、搅拌式这三种,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小天鹅滚筒洗衣机的相关信息吧。小天鹅滚筒洗衣机主要分为比佛利、纯臻、净立方、智臻这四大系列,每个系列都有独特的功能。
2014-08-01 00:00:00
1个回答 -
罗汉松价格根据什么来定多少的想买一颗罗汉松盆景放家里,不知道罗汉松价格要多少,商家定价是根据什么来定价的
答:据慈溪媒体报道,当地不少老板迷上了罗汉松,除了做投资外,还有人相信这树能带来好运。沈先生家有棵罗汉松,有人愿出价150万元购买,但他不卖。罗汉松自古就是一种名贵的树种,由于它生长的速度非常慢,培植大中型的风景树需要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况且,它的栽培成活率也很低,一般移植两年以上没出现异常才能成活,产量非常低。
2014-08-01 00:00:00
1个回答 -
城城常青藤楼层怎样定价在哪里找回答
暂无回答
2015-07-17 13:57:22
0个回答 -
格力广场二期车位开盘时定价多少
答:您要问是哪个城市的格力广场
2015-07-16 17:25:29
1个回答 -
开发商对所开发楼盘定价有什么依据吗?
答:先找出你已支付相应合同款项的证据,再确定开发商是否现在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如果已经取得该合同还是有效的。如果没有,你可以依据合同和你支付凭证要求开发商返还支付款并追加银行同其贷款利息。
2014-02-25 00:00:00
8个回答 -
买房签了认购书,现在发现定价不合理,五楼七楼八十七万,我买的六楼就要九十七万,现在不想买了,钱还能退吗。
答:签了认购书,就不好退了,单方面原因更难退房,价格战只是开发商的营销手断,如果是清盘的房子更便宜,你把好楼层买了,其它楼层必然便宜,还是别为了这十万块弄得日子过得不安生,心里还特别别扭像吃了虫了一样,既来之则安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开发商多赠送一些服务类的东西,物业费啊、停车费啊之类的,记住胳膊是永远拧不过大腿的,购房者永远是弱势群体,想跟开发商打赢战争,实属难事。
2015-06-21 06:00:00
41个回答 -
农村国有土地房子出售如何定价
答:价格是看别人自己定的!!!
2014-03-08 00:00:00
6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