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政策 政策 住房公积金 异地购房

日期:2022-09-15 08:20:58     提问者:    

4个回答

  • 136****0798

    2022-09-15 12:20:52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3、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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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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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5352

    2022-09-15 13:16:06

    1、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超过6个月(含6个月),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应当根据当地商品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适当增加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金额。如果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员工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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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8****5197

    2022-09-15 17:01:16

    1、持续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之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本人住房借款。对以前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意6个月的,缴存时长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开具的缴存证实分类汇总。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选购首套房自己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一般自己住住房的缴存职工,选购第三套或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中不可以派发住房公积金借款。住房公积金本人住房发放贷款率小于85%的设区都市,要结合当地产品住房价格与平均住房总面积等状况,合理提升首套房自己住住房贷款额。3、职工须持有学生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开具的缴存证实,向户口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本人住房借款。《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获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账户余额:(一)选购、修建、拆建、维修自己住住房的;(二)退休、退休;(三)彻底丧劳,并与用人单位停止劳动关系;(四)出国定居的;(五)还款买房贷款本金的;(六)租金超过家中薪资收入的相关规定的比例。按照前述第(二)、(三)、(四)项规定,获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理应与此同时销户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身亡或是被宣告失踪的,职工的继承者、受遗赠人能够获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账户余额;无继承者亦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账户余额列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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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2****5024

    2022-09-15 11:02:12

    1、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地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首套自住房贷款额度应根据当地商品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适当增加。3、职工必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存款证明,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设、改造、大修;(2)退休、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买贷款本息;(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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