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婚前房产如何分配 婚姻 婚前房产

日期:2021-12-27 09:56:46     提问者:130****0865    

4个回答

  • 130****3781

    2021-12-27 14:27: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七条也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0

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5****9726

    2021-12-28 01:00:10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律条文(一)》第七十八条夫妇一方结婚前签署房产买卖协议,以财产付款首付并向银行贷款,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不动产权于首付第三方支付公司户下的,离异时该房产由彼此协商解决。
    依前述要求不可以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判该房产归备案一方,并未偿还的借款为不动产权一方的自身负债。彼此结婚后一起还款付款的账款以及相对性应资产升值一部分,离异时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要求的标准,由不动产权一方对另一方开展赔偿。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律条文(一)》第七十九条 夫妻关系续存期内,彼此用夫妻共同财产注资选购以一方父母为名加入房改办的房屋,备案在一方父母户下,离异时另一方认为依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开展切分的,人民法院不予以适用。选购该房屋时的注资,可以当做债务解决。
    依据中国《《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律条文(一)》第七十七条也规范了:“离异时彼此对并未获得使用权或是并未获得彻底使用权的房屋有异议且商议不了的,人民法院不适合宣判房屋使用权的所属,理应依据具体情况宣判由被告方应用。被告方就前述要求的房屋获得彻底使用权后,有争论的,可以再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理应分两类状况有所差异:一是在结婚前,夫妇一方在结婚前预付了购房款,那麼这一房屋肯定是夫妇一方结婚前财产。二是在结婚后,还款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彼此一同付款的,理应属于彼此夫妻共同财产,按按揭贷款的数目切分。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0****9943

    2021-12-27 20:17: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向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以首付支付方名义登记的,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0****9383

    2021-12-27 17:2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1)第七十八条夫妻婚前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支付个人财产和银行贷款,婚后共同财产贷款,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离婚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定该房地产属于登记方,未归还的贷款为房地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房地产登记方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解释(1)第79法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购买房屋,以父母名义登记,离婚另一方主张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房屋时的投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婚姻家庭司法解释(1)第七十七条也规定:离婚双方未取得所有权或未取得完全所有权,人民法院不得判决房屋所有权的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前款规定的房屋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应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支付了房款,所以房屋必须是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第二,婚后,偿还房屋的抵押贷款由双方共同支付,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抵押金额分割。

    查看全文 0
无数据

您查看的问题暂时没有人回答哟~~

长沙拼团购房191群(159)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197人申请入群

相关问答

相关百科

最新问答
手机号码验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

* 根据国家网信办最新规定,只有进行身份认证的 用户才能进行相关信息发布。

成功

你的回答已提交后台审核

你的回答提交失败
请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