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哪些?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呢 房产税

日期:2021-10-23 09:21:42     提问者:135****9842    

8个回答

  • 132****5868

    2021-10-23 11:37:02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指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其中重庆、上海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除了这六个城市外,在2018年明确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广州、天津、苏州、杭州、南京等地也成为试点。
    关于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规定为: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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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7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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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1459

    2021-10-26 14:03:01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宁夏、陕西、重庆、上海、厦门、北京,其中重庆、上海于2011年1月28日开始。上海方案仅针对增量,对户籍家庭给予一定的免征额;重庆方案侧重于高档住房,涉及存量和增量。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计税。(减去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之间确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
    1.投资合资房地产。根据房地产投资合资企业的房地产税计税依据,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分担风险,按房地产原值计税。
    2.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在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下,由于租赁费包括购房价格、手续费、贷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额征税,另一方面是对租赁房屋的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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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5473

    2021-10-26 14:02:21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宁夏、陕西、重庆、上海、厦门、北京,其中重庆、上海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并给予户籍居民家庭一定免征额;重庆方案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
    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1、投资联营的房产。以房产投资联营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计税依据。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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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272

    2021-10-26 12:00:32

    宁夏、陕西、厦门、北京、重庆、上海是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2011年1月28日,只有重庆和上海开始了房产税试点。上海市房产税试点征收对象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试点范围内新购买的两套以上住房。新购房包括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商品房,征收对象还包括试点范围内非市居民家庭新购房。

    据了解,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具体减少幅度。房地产原值无依据的,由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地产核定。出租房产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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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6090

    2021-10-26 12:00:16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宁夏、陕西、厦门、北京、重庆、上海。目前只有重庆和上海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房产税试点。上海房产税试点征收对象为上海本市居民家庭在试点范围内新购的二套及以上住房,其新购住房包括二手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征收对象还包括非本市居民家庭在试点范围内新购住房。
    据了解,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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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6030

    2021-10-23 23:16:33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指重庆市,上海市,甘肃,陕西省,厦门市,北京市,在其中重庆市,上海市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除开这六个城市外,在2018年确立了扩张住房房产税改革示范点范畴,广州市,天津市,苏州市,杭州市,南京市等地也变成示范点。
    有关房地产税计税依据的要求为: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房租收益为计税依据。法律法规,针对租赁的房屋,以房租收益为计税依据;对运营自购的房屋,以房地产的计税余值做为计税依据,征缴范畴局限于城区的营业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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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6134

    2021-10-23 18:16:35

    房产税试点六个城市指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其中重庆、上海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于2011年1月28日开始,除6个城市外,2018年明确扩大个人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广州、天津、苏州、杭州、南京等地也成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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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5783

    2021-10-23 14:02:43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其中重庆和上海是2011年1月28日开始的。除了这六个城市,2018年个人住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明确扩大,广州、天津、苏州、杭州、南京也成为试点。
    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规定是: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计税。法律规定,出租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于自用房屋,以房产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经营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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