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产分割

日期:2021-10-22 10:51:37     提问者:137****5934    

4个回答

  • 136****6257

    2021-10-22 11:42:37

    1、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0

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9****5093

    2021-10-22 22:11:27

    1.房地产怎样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要求:明确了夫妇一方结婚前或结婚后选购的房子造成的升值一部分,归属于一方财产。离异时房子升值一部分不予以分割。

    2.婚后房子赠与,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要求:对于的是结婚前或是夫妻关系续存期内一方将房地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能够撤消赠与个人行为。换句话说,未过户的赠与归属于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说的非常好,把房屋让你要和你结婚。沒有过户,想何时要回来就何时要回去了。因而,有些人要赠与房地产的,先过户。

    3.一方父母注资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要求:结婚后由一方父母注资为孩子购入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儿女户下的,视作只对自身儿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确认为夫妇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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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5****5209

    2021-10-22 17:26:55

    《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财产赠与另一方,未转让的,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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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8****4781

    2021-10-22 12:46:10

    一、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财产赠与另一方,未转让的,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未转让的赠与是无效的赠与,意味着你想和你结婚。没有转让,想什么时候回去就什么时候回去。所以,如果有人想赠与房产,先转让。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以出资人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产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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