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预售许可证能买房吗?可以退房? 预售许可证 退房

日期:2021-09-25 16:48:15     提问者:132****7424    

6个回答

  • 134****7658

    2021-09-25 16:50:23

    你好!买房时,看到了开发商的这个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没有,可能是“小产权房”,是你自己的责任。开发商有这个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政府也有责任。找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投诉,或者直接向政府投诉房地产管理局。补充:对方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退房,可以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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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5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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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6357

    2021-09-25 16:59:35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开发商在起诉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开发商在起诉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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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6194

    2021-09-25 16:52:37

    开发商沒有预购许可证不能向外房屋出售最先,按照《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六条要求:“商品房预售推行许可证规章制度。开发设计公司开展商品房预售,理应向房产管理单位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可开展商品房预售。若购房者碰到这样的状况,可根据具体规章开展合理合法消费者维权。次之,按照最高法院《有关案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子法律适用若干个现象的表述》第二条的要求:“出售人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理应确认失效,但是在起诉前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能够 评定合理。”正因如此倘若您起诉前开发商早已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彼此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合理;倘若您起诉前开发商沒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彼此签署的商品房买卖无效合同。提议购房者在买房子时理应核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防范风险。由以上也得知,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可对外开放房屋出售。可先找开发商商议,商议不了可规定退房流程或按承诺付款赔付。倘若彼此达不了一致,关键应经过司法部门方式处理,也应向本地房地产业运营主管机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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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6014

    2021-09-25 16:55:13

    开发人员没有预售许可证,首先,根据《城市商社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社预售执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社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社预售。若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依照实际条例进行合法维权。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二条的规定,卖方未取得商社预售许可证,与买方签订的商社预售合同应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社预售许可证的,可认定有效。”由此看来假如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假如您起诉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审查开发人员的商社预售许可证,避免风险。由此可见,未取得商社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对外销售室。可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假如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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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7911

    2021-09-25 16:53:53

    1、预售许可证下来后就不能退房了,假如坚持退房,那就要承担违约责任。2、要求退房,实际上就是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要求确认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据此,开发商现在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时就可以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了,同时也没有其他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现在不能退房了。假如坚持退房,那就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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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7797

    2021-09-25 16:53:57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不可向外售房首先,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若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依照实际条例进行合法维权。其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不过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由此看来假如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假如您起诉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当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规避风险。由上述也可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对外售房。可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假如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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