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时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如何救济? 房产评估 征收房屋

日期:2019-12-12 16:46:13     提问者:135****3415    

1个回答

  • 139****2202

    2019-12-12 17:53:37

    被征收方在收到房屋评估报告时,若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则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若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天内向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0
无数据

您查看的问题暂时没有人回答哟~~

长沙拼团购房108群(135)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175人申请入群

相关问答

相关百科

最新问答
手机号码验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

* 根据国家网信办最新规定,只有进行身份认证的 用户才能进行相关信息发布。

成功

你的回答已提交后台审核

你的回答提交失败
请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