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条件

日期:2019-06-03 15:03:47     提问者:135****4102    

1个回答

  • 136****9949

    2019-06-03 15:04:0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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