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是由谁来开这证明?? 房屋 证明

日期:2018-06-14 17:54:21     提问者:136****5835    

3个回答

  • 139****3975

    2018-06-14 17:54:41

    房屋权属证明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房屋产权证明是当地房管部门根据房地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据行政职责和法定程序颁发的。

    房屋权属登记类型:

    1.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2.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以房地产清偿债务、以其他合法方式使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转移登记;

    3.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

    4.他项权利(抵押权)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当事人申请房屋抵押登记。登记后抵押情况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抵押变更登记;

    5.注销登记:房屋灭失、抵押权终止、房屋权利灭失的,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

    6.补证、换证登记:证书(证明)遗失的,申请补证登记;证书(证明)破损的,申请换证登记。

    0

其他2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6****2732

    2018-06-14 17:55:22

    此条内容就房屋的抵押情况进行特别说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可以设定多项抵押,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屋所有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又可以将整幅土地化整为零分别抵押给不同的债权人,在建工程抵押也可以将整个建筑物化整为零分别抵押给不同的债权人,房屋所有权同样可以化整为零分别抵押给不同的债权人。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设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其债权优先得到赔偿,没有抵押权的债权相对滞后。
    目前,就房屋抵押最重要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不动产抵押应当进行登记,在北京,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前必须审查此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在建工程抵押情况、以及整个房屋所有权的抵押情况。
    此条款只能表明签订合同时的房屋抵押状况,而对于本合同签订以后,甚至是购房者入住以后房产证办理之前,如果发生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的情况该怎么办,却没有相应的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陷。因为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很多的。从法律上来讲,买受人未取得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开发商的,开发商将房屋抵押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如果出现这样的结果,对购房者来说是很不利的。
    风险提示:现在的开发商进行项目开发,并不是自己有了足够的资金再去开发,大部分是利用银行的贷款,自有资金能占到20%或30%也就不错了。因此,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屋所有权抵押来进行贷款成为开发商融资的主要方式。抵押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一旦开发商财务出现危机不能偿还银行贷款的话,作为债权人的银行会行使抵押优先权,将房屋进行变卖或拍卖,从而使购房人出现房款两空的结局。
    改进办法: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买受人未取得本人《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将房屋设定抵押,如需设定抵押应征得买受人同意,并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如开发商违反此规定,则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案例:某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支付60余万元房款,后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最终诉诸法院,要求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后第三人某银行参与向法院举证,证明该房屋已经被抵押给银行,而开发商在取得购房者房款后并未及时清偿银行贷款。最后,银行另案起诉该开发商,要求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在另案中法院支持了银行诉讼请求,而在本案中购房者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最终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在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以后,该购房者被判搬出房屋并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收起
    柠1檬9水  | 发布于2007-05-26 举报| 评论 13 3
    房屋权属证明是对房屋所有权的一种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他们各自的含义:
    1.《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这个东西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房产证或者叫产权证。
    2.《房屋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3.《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注:四至范围指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
    拓展资料:
    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承印房屋权属证书的印刷企业应是已依法取得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印刷企业经建设部统一确定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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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6****5870

    2018-06-14 17:55:00

     房屋权属证明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屋产权证明是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是当地房管部门(现在和建设管理部门合在一起)根据房地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据行政职责和法定程序颁发的,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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