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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日期:2016-01-29 16:16:21
提问者:137****6910
132****3861
2016-01-29 16:17:04
1.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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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户籍,已在佛山买房按揭,能用广州公积金贷款提还吗?
答:佛山可以用广州公积金,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和广州公积金是互通的。
2022-08-23 16: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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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答:以河南省省直公积金为例,贷款条件如下:1、参加省直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的职工;累计连续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具有城镇户口;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在郑州市购买自住住房;4、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5、具有不低于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自筹资金;6、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文件;7、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8、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借款人和配偶同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要合并计算;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05-26 10:00:16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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