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原来仅以一方名义办理了登记,现申请登记为双方共有,按何种登记办理? 房屋 申请 夫妻

日期:2017-03-02 17:32:45     提问者:138****4446    

1个回答

  • 134****1430

    2017-03-02 17:32:17

    实际上为夫妻共有的房屋,而仅以一方名义办理了登记,这是登记簿记载事项和实际权利状态不一致。现申请登记为双方共有,应按更正登记办理,申请登记要件主要是能够证明原登记错误的证明。
    如果是当事人自己的错误所造成的更正,应交纳登记费;如果是登记机构的错误造成的,则不应收取登记费。
    实际上为夫妻共有的房屋但已登记为一方所有的房屋,如要改为另一方单独所有,应当先办理更正登记,然后作为转移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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