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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 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

房地产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
日期:2016-01-19 16:28:29       提问者:186****5808

132****2586

2016-01-19 16:29:21

你好,《房地产权证》是指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
  另外关于这方面常用问答我转载于下:
  1、什么是房地产?
  答: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2、什么是房地产权?
  答: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是何时实施的?
  答:该办法于1997年10月24日经建设部第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10月27日以建设部57号令签发.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9号2001年8月15日发布施行.
  4、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权登记?
  答:房地产权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房地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⑴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⑵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⑶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权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5、房地产权登记有何法律效力?
  答: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房地产权利经登记后,产权即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产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或妨碍,否则产权人可依法请求法律上的保护.
  6、我市市区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潮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科及潮州市房地产交易所负责.
  7、《房地产权证》有什么作用?
  答:《房地产权证》是权利人合法拥有该房地产,并依法对其进行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的凭证.
  8、为什么要换证?
   答:为统一《房地产权证》的发放,加强房地产权属管理,过去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都要更换成新的《房地产权证》,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在更换前继续有效.
  9、新的《房地产权证》有什么特点?
  答:新的《房地产权证》分别设置土地、房屋两个栏目,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分别进行登记,以确认权利人的上述两项权利.
  10、《房地产权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内容包括权利人状况,土地及房屋情况等.具体有:权利人、权利人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层次、座落、坐标等内容.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无权制作或发放,所发放的权证一律无效.建设部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管理房产;凭证出售、出租房屋;凭证申请房屋翻、改、扩建;凭证申请办理房屋继承、析产、分割、赠与、交换、调拨等产权转移手续;凭证办理抵押手续;凭证办理拆迁、安置、补偿手续.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的归属,也均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确认证件,不得以其他证件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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