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应交给谁? 房屋 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

日期:2015-12-22 16:19:24     提问者:133****1141    

1个回答

  • 138****0434

    2015-12-22 16:21:35

    你好,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望采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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