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购房,未满5年,房子为双方共同拥有,现协议离婚,一方自愿放弃拥有权。请问如何变更 按揭贷 购房 房子 按揭贷款 离婚

日期:2015-12-21 14:38:00     提问者:136****5835    

1个回答

  • 135****9937

    2015-12-21 14:34:54

    你好,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产办理过户手续还需要取得银行的同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时,即使是以一方的名义办理的借款手续,银行也会要求另一方出具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同意就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书面承诺。因此,在未还清按揭房屋的贷款前,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分割房产的,即使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了房产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但对于另一方而言,依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一旦取得房产的一方今后不能履行还款责任时,银行是有权要求另一方履行还款的连带责任的。该连带责任并不因双方的离婚而自动撤销。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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