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机构间房产无偿转移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总分机构之间房产转移应该只是证上变个名字,房产权属 产权 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房产

日期:2015-10-13 15:17:47     提问者:132****0677    

1个回答

  • 133****9202

    2015-10-13 15:16:52

    税务部门指出,并非所有的无偿捐赠房地产都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赠与”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捐赠行为都应计入收入缴纳土地增值税,即仅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捐赠房地产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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