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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

购房定金合同问题?
日期:2015-12-25 16:04:37       提问者:130****1469

137****5063

2015-12-25 16:07:21

购房合同中要注意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重视购房定金 合同性质要明确很多人知道购房过程中有一个定金,往往是在签订居间协议,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支付,用于保证买卖双方履行居间协议或定金合同,在约定的时候以约定的条款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将被没收。
但仅仅知道这一点是完全不够的,往往看起来简单的法律问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会发生种种不可预测的意外情况,使得定金罚则不能正常适用。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碰到过多种定金纠纷。
有一起案例,在居间合同里约定了定金,但在收据上,写了“订金”,之后签订买卖合同后,又在买卖合同里明确已收取若干数额“定金”。如果没有之后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依据收据,已支付款项为订金,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一般予以返还。而因为有之后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对“定金”的性质进行了确认,则“订金”性质转变为“定金”,又能适用定金罚则。
另一起案例,同样在居间合同里约定了定金数额,因定金数额较大,采取汇款方式支付,没有出具收据。发生纠纷后,收取定金的卖方否认此定金的性质,认为是首付款的一部分。因为没有定金收据,双方争议很大。张峥嵘律师在办案中认为,既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且该相同数额的定金已以汇款方式支付,证明买方正在履行居间合同,支付定金。而定金通常都在首付款之前支付,卖方称那不是定金,而是首付款,需要证明买卖双方对定金及首付款的支付重新做出过约定,否则不能否认此定金的性质。
所以确定购房中的定金性质,在发生纠纷时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在纠纷发生之前,就应当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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