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否将承租户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房屋 房屋买卖 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纠纷

日期:2014-03-03 00:00:00     提问者:138****2775    

9个回答

  • 132****2586

    2014-03-06 00:00:00

    买卖双方的纠纷,如果买卖的同时带有租约的话承租户是可以参与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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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8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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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6910

    2014-03-04 00:00:00

    起诉对象应列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产权人是父亲,则将父亲列为被告;如果产权人是儿子,应列儿子为被告。总之,应将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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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4446

    2014-03-04 00:00:00

    法律上应该是认同的,只要能证明他们知道或默认他们的儿子的行为,如果他们提出不知道,首先应起诉他们的儿子诈骗,然后再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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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1430

    2014-03-05 00:00:00

    不可以,但是承租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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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0405

    2014-03-05 00:00:00

    看你们当时签的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你不走他也没办法,但他至少要提前一到两个月通知租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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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9161

    2014-03-05 00:00:00

    给你一个很好的链接,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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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2847

    2014-03-05 00:00:00

    那你也要什么银行什么纠纷啊,与租客无关的纠纷你怎么诉讼人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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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3717

    2014-03-05 00:00:00

    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解读】《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为督促出租人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维护交易的稳定性,本条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推定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该6个月期限的性质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关于中断与中止、延长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在效力上属无效行为,出租人既可起诉要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亦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后,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也因其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归于终止,善意的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在房屋租赁合同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情形下,都涉及房屋的返还问题,此时,案件的处理结果必然与次承租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当次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则此承租人对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因此,本条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次承租人具有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既可以是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其向次承租人收取的租金不构成不当得利。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出租人以租金为对价将租赁物交于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其收益已经确定而不能再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而至于承租人向次承租人收取的租金,只是其使用、收益的变形形式,无论其收取多少,出租人的租金并不因此而受到损害,故不能因为承租人因转租而获益就认为损害了出租人的利益,承租人收取租金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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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8529

    2014-03-06 00:00:00

    简单啊:关键在你的这份协议上,你所取得的该处诉争房产的产权是婚后取得,取得的形式属于婚后接受的赠与。也就是说,只你要证明该产房产,你父亲是赠送于你个人所有的,就符合婚姻法规定,属于个人资产了。当然,我还要了解你们协议内的约定。。。另外,在房产证上是否有你老婆作为共有人出现???这直接涉及本案该处诉争房产,,还有就是该赠与是有偿赠与还是无偿赠与,都要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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