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集体户口能买经济适用房吗? 经济适用房 集体户口 买经济适用房

日期:2014-03-23 00:00:00     提问者:132****1144    

10个回答

  • 136****6325

    2014-03-25 00:00:00

    申请条件:1:有长沙市城区长住城镇户口.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即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购买.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满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申请程序:《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一)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三)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程序:1、到中心领取或者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相关部门签章;2、持相关资料到中心备案;3、审核通过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的房源公示后,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7、拿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8、到开发企业签定购房合同、交房款。申请地点流程示意(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三楼财务大厅53号窗口领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三楼财务大厅50号窗口收件、审批。三楼财务大厅51号窗口领取《资格确认单》。凭《资格确认单》到开发建设单位选房。选房签定合同后有开发健身单位统一到三楼财务大厅52号窗口进行合同签证、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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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9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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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8647

    2014-03-23 00:00:00

    经济适用房指标看你的单位和你的年龄的(单身35周岁以上)和是否集体户口无关,只要有这个城市的户口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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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6992

    2014-03-23 00:00:00

    答:拿上房产证去小区物业打个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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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9849

    2014-03-24 00:00:00

    经济适用房指标看你的单位和你的年龄,跟集体户口没关系。关系是看你符合条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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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3861

    2014-03-24 00:00:00

    可以,但是需要自己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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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9161

    2014-03-24 00:00:00

    你好,我可以准确的告诉你,是可以的,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的青岛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包括家庭户和集体户两种的,你的如果是按照你描述的那样,那就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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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1551

    2014-03-25 00:00:00

    一、销售、准入原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含未满35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2人及以上)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四)属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二、申请家庭工资总收入的核定申请家庭上年度工资总收入状况,以单位或社区、街道核定盖章为准。(一)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二)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无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三)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区、街道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社区、街道盖章。三、现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一)取消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中以申请人夫妻双方已享受实物分房的建筑面积作为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调整为按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二)下列住房纳入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房面积核定范围:1、承租的公有住房;2、已购买的房改房;3、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4、申请建造的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5、自有私房和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住房;6、通过市场方式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存量住房;7、已交易出售的所有住房。四、享受供应标准及面积确认(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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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7283

    2014-03-25 00:00:00

    根据政策设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可以是家庭,也可以是单身人士,不过,申请必须要同时符合四项条件:一是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杭州市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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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4296

    2014-03-25 00:00:00

    可以,到户籍部门去办理就可以了,收点手续费,不多,就是过户吗。又不是房产证上面也要改!还有什么疑问,找我们会达地产公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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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2847

    2014-03-25 00:00:00

    这方面很容易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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