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

在建设部有关规定中,没有小高层这个概念,它是人们的通俗叫法。具体几层叫小高层没有约定俗成的概念。一般情况下,根据楼盘的用途不同可分民用和商用,根据楼房的高度不同又分为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和超高层。规范规定:1—3层称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及以上为高层、总高度为100米以上为超高层。在现实生活中,通常人们把7—11层的楼房称为小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