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沧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沧高示【2016】7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GTB-2016-
此外,此番公布的《通知》中还涉及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的程序、简化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