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拆迁

《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3日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10月24日。